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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保“未”战 检察卫士护成长——榆社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
发表时间:2022-12-29 来源:晋中日报

  

  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白晋芳 摄

  回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风雨历程,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这项关乎未来的工作始终与国家大势发展同脉动、与人民需求同进步、与时代变革同发展。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能动司法履职,着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切实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

  齐抓共管 形成社会合力

  为有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场所增强报告意识,履行报告责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组织召开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暨强制报告制度座谈会,邀请县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局、法院、公安局及县域内中小学校等35个单位参加,呼吁大家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为孩子撑起“保护伞”。

  会议通报了近三年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情况,深度剖析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凝聚各方力量,织密织牢社会防护网,力争实现强制报告制度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会上,各单位形成共识。检察机关密切会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完善保护措施,形成各职能部门的“都管、都做”的转变。医疗系统内部组织学习强制报告制度,医护人员发现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主动报告。教育系统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以搭建各中小学“前沿阵地”的预防体系为前提,全面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构建校内外全面保护的总体架构,从课程安排、心理健康、“三观”培养、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以及家庭教育指导、组建家校联盟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呵护。司法机关要持续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保持严打态势,协同配合、联合办案,共同建立预防和惩罚并重的保护屏障。

  能动履职 融入“六大保护”

  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检察服务水平,该院与县妇联、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关工委、团委联合签发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与《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推动了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职能的深度融合,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法治宣传 做好犯罪预防

  该院积极开展“检教共建、法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检察官们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列举真实案例,带动学生一起思考案例,在互动讨论中,引出案例启示及他们成长需要学会的法律知识要点,并向他们阐述法治的意义、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以及未成年人在面对欺凌和性侵时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引导他们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不良行为,树立规则意识,守住法律底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该院还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有针对性地围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强制报告制度等主题向教职工群体开展法治宣讲,从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报告主体、应报情形、履责保障、追责机制等方面深入解读,结合该县制度落实情况,就如何更好地做好“预防员、报告者”进行探讨,积极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让安全和法治为中小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

  该院多年以来持续开展以“携手关爱、检护明天”“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教师代表、社工组织代表及县妇联、教科局、民政局、司法局、关工委、团委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到场座谈指导,认真听取大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共同就落实两法和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实质性建议。同时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书一令”作用,切实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一是力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见刚性。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和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书,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以“督促监护令”与“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职责的履行。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监管教育不力的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在县域内成立“七彩阳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

  回首来时路,整装再出发。今后,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优质的法治环境。(通讯员 白晋芳)

责任编辑:刘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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